季节性用工职业介绍补贴
依法依规设立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贫困劳动力提供职业介绍服务、且贫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或劳务派遣公司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对职介机构给予职业介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500元;职介机构介绍贫困劳动力到季节性用工岗位就业、就业期限不少于3个月的,补贴标准为每人200元。享受贫困劳动力季节性用工职业介绍补贴,每人每年不超过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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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节性用工职业介绍补贴
法律依据
1.《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切实加强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7号); 2.市县相关配套政策。
申请条件
1.职介机构介绍贫困劳动力到季节性用工岗位就业、就业期限不少于3个月的,补贴标准为每人200元。 2.享受贫困劳动力季节性用工职业介绍补贴,每人每年不超过两次。
申请材料
1.贫困劳动力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2.职介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职介许可证复印件;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职业介绍机构推荐贫困劳动力就业花名册;6.实现就业的贫困劳动力身份证复印件;7.用人单位与贫困劳动力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
办理流程
开始——>保存——>受理——>审核,如果审核通过,限时办结,执行(15个工作日),结束。如果审核不通过,告知原因,结束。
季节性用工职业介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