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技能培训后实现就业补贴
各市(区)人社、财政部门应根据培训专业分类制定培训课时和就业技能培训基本补贴标准,各类就业技能培训基本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每人每8个课时 180元。七类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按基本补贴标准给予补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且在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基本补贴标准的150%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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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技能培训后实现就业补贴
法律依据
1.《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社〔2019〕111 号);2. 市县相关配套政策。
申请条件
1.必须为以下类型人员中至少一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前一学年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生,以下涉及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补贴政策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均可同等享受)、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退役军人(含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大学生村官等,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2.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 3.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且在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基本补贴标准的150%给予补贴。
申请材料
1.享受补贴人员花名册(电子版,含联系电话等信息); 2.基本身份类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就业创业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或毕业证书等能够证明本人属于政策补贴对象的有效凭证,补贴申办对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提供即可)原件或复印件; 3.培训单位开具的税务发票(或收费票据); 4.银行账户信息; 5.就业相关证明(包括劳动合同或其他可证明其实现就业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仅培训后实现就业的人员提供,其中已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的人员不再提供);
办理流程
开始——>保存——>受理——>审核,如果审核通过,限时办结,执行(15个工作日),结束。如果审核不通过,告知原因,结束。
就业技能培训后实现就业补贴